2012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其中,城市上涨4.5%,农村上涨4.6%;食品价格上涨10.5%,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5.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上涨4.2%,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8%。
据测算,在1月份4.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3.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
1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4.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1.34个百分点。其中,鲜菜、鲜果和水产品价格分别上涨26.1%、5.6%和7.2%,三项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0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3.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4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1个百分点;蛋价格下降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1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5个百分点。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上涨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主要是受节日影响旅游价格上涨6.7%所致。此外,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居住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1%、0.4%、0.1%、0.4%和0.2%,衣着价格环比下降1.0%。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