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摘自——《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 (2004年5月1日)
企业年金这个词对于国人而言,尚算新鲜。就世界范围来说,其发展历史也不过上下一百余年,我国的企业年金可以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当时国务院在一些大型央企实行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到2000年国务院下发的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才正式开始了“企业年金”的“中国之旅”。因而,国人对企业年金知之甚少,产生误解,也是自然。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企业年金认识上的几个常见误区进行“正本清源”,帮助广大企业及员工对企业年金的起源、意义、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年金的实际运营等方方面面作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走出误区,看清企业年金的“庐山真面目”。
从我们走访的企业及员工来看,对企业年金认识上的误区,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误区一:企业认为,养老是国家的事、个人的事,和企业关系不大。企业没有责任,也没有必要建立企业年金来解决养老问题;
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养老只靠国家太片面,只靠个人太单薄。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责任的合理分担是发展趋势。企业年金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美国企业年金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目前规模最大的一类退休计划。1875年,美国运通公司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企业年金。当时,企业年金的作用仅仅只是为患有工伤的年老员工提供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其后一百多年,美国的企业年金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从单纯的老年残疾的伤残补助性质转变为为公司雇员退休之后提供收入,吸引高质量雇员的标准福利之一,为雇主也为雇员延税、减税等多重性质。
企业年金不仅为美国国民提供了一种来自政府公共福利以外的补充福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它为美国政府分担了相当部分的“社会保障”责任和负担,进而为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取向奠定了十分重要的物质基础。
美国学者常将美国养老保障体系形象地称为“三条腿的板凳”(threeleggedstool)。所谓“三条腿”,其中,“社会养老保险”是第一条腿(第一支柱),它是美国人养老的“精神支柱”或“最后防线”;“企业年金”是第二条腿(第二支柱),它是美国人养老的“物质基础”或“载重主体”;传统的以家庭为责任主体的“个人退休储蓄与保险投资”则是第三条腿(第三支柱),它是美国人养老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
据相关文献研究表明:在美国人养老总负荷中,政府公共福利、企业年金、个人退休储蓄与保险投资这三条腿所承载的负荷比例大约为3:5:2。虽然这一数据未必准确,但它至少说明在美国人养老的三支柱中,企业主正在承担着越来越重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负担。
从美国人的养老供给结构来看,企业年金与个人退休计划占大头,二者合计占据了美国人养老支付比例的74%,也就是说,企业和个人承担了美国人养老负担的3/4,政府承担养老的负荷只占全社会的1/4,即25%。这就是“三条腿”的美国养老保障体系。
我国当前未富先老,老龄人口增长快,人口红利即将消失,而国家对老龄化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国这“三条腿”还未实现均衡发展,导致了基本养老这条腿负担过重,难以为继,而补充养老难以分担基本养老的压力。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是员工退休后可获得的第一层次也是最基本的养老保障,这一层次人人平等,不论在职期间是企业高管还是普通员工,退休后所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再有分工与职位的差别,它由政府主导,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出资,进行保守的投资运作,所能起到的养老保障作用非常有限,只能保障员工退休后最基本的生活所需。而且,基本养老保险目前还面临着职工个人账户大部分空账,基金增值困难的窘境。因此,单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的生活品质很难维持。第二层次,即我国当前正大力发展和推进的企业年金(日后或还会发展企业年金的另一“派别”——职业年金),由企业主导,企业和员工共同出资,年金基金进行多种投资以保值增值,它可以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品质,也可适度拉开在职职务不同人员之间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
由此可见,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养老只靠国家太片面,只靠个人太单薄。发展企业年金,是势在必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年金对企业来说,除了表面上看到的为员工增加了养老保障,健全了员工福利制度;实质上,它还可以配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吸引高质量人才,建立人才高地,为企业的发展夯筑人才基础。
误区二:企业年金是单纯的成本增加,与其为员工做企业年金,不如直接发现金给员工,更能让员工直观地体会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以及为员工利益提升所作的努力;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对企业而言具有以下三方面积极意义:
——可以增强企业竞争力,完善并提高员工综合福利保障,稳定员工队伍。现代中国企业要生存发展,拥有优质的人才资源,建立人才高地是重中之重。未来的商业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不论是民营企业,还是中央企业,都在同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想赢,就要有人才。要吸引企业需要的人才,就要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而提供优渥的养老待遇,是吸引人才手段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可以对核心价值贡献人员提供中长期激励,提升企业凝聚力:企业可以将激励和员工价值贡献挂钩,针对不同人员在年金供款上拉开差距,尤其可以弥补骨干员工、核心人才退休后的生活收入落差,吸引并留驻优秀人才。企业年金正是通过其延期支付功能,在企业不增加人力成本投放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加大人才流动成本,令优秀人才在流动前必须慎重考虑养老待遇这项内容,企业在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有力的留才砝码。
——可合理降低企业成本:我国对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在企业税收方面有专门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为国家为社会分忧,承担起员工养老的社会责任。付出同样的人力成本,相比支付给员工当期现金而言,支付员工现金企业无法享受税优政策;而实施企业年金,由于企业年金基金会进行投资运作,因此,运作时间越长,增值越多,企业实施企业年金越早,真正需要投入的资金越少,员工最终享受到的要比企业投入的多得多;同时,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相对降低企业成本,又可以提升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在竞争领域中,还可以树立人文关怀的良好企业形象,可谓一举多得。真正实现,一份付出,多重收获。
误区三:企业年金在退休之时方可享受,实在太过遥远,加之当今个人职业生涯变数太大,未来是否真的能够享受到企业年金带来的养老保障是个未知数,因此相当一部分青年员工觉得参加企业年金降低了自己当期消费能力,不实在。
建立企业年金,对员工而言则意味着:
——可以弥补社保替代率不足:目前员工个人养老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尤其在基本社保的替代率逐年下降,基金空账严重的情况下。加入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和个人的供款,在个人退休时,都将归属个人所有;个人的小部分投入,若干年后,即变成可观的收获,可以很好的弥补社保对个人养老保障替代率的不足,改善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水平。
——可以独立计税,领取不缴税:企业为员工缴付的企业年金,对员工个人来说,是一笔额外的薪资收入。我国财税政策为了扶持企业年金,鼓励员工为自己的养老承担一部分责任,特别规定,这部分收入可以独立计税,不与工资合并计税,这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员工为个人所得需要支付的税资。同样是额外的薪资收入,若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则要与员工当期工资合并计税,当期的税赋支出相对企业年金形式下的税赋支出要高。另外,员工个人支出的企业年金,从员工税后工资中支出。因此,当员工退休,领取企业年金时,不必再为企业年金支付任何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成为个人的净收入。从人的生命周期来说,员工在年富力强、收入最多时,承担较年老时更多的税赋压力,而在年老退休时,不必再承担税赋支出,这也是企业年金可以为员工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可以保障“养老钱”安全:按照我国2011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须采用信托方式运作;钱权分离的制约机制保证了企业年金基金的独立性,可以有效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只能用于支付受益人养老,不得另作他用,不因公司管理层变更或者企业破产等而改变其支付目的,切实保障员工的自身利益不受侵害;企业年金个人养老账户笃实,有别于社保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积累的模式,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完全实行积累制模式,账户管理透明化,账目清晰,“养老钱”十分安全。员工除了退休,在出境定居或身故的情况下,也可以领取企业年金。员工曾参加过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及其中积累的资金,并不因为自身职业的变化、受雇企业的变化而消失,它将继续存在,直到员工退休领取。由此可见,年轻的员工们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职涯变化会影响自身年金的权益。
——借助专业平台,可以长期稳定增值;以聚沙成塔、滴水成河的方式,积累养老金,在年老时获取可观的养老资金:员工当前的工资收入增加,仅仅是增强了当期消费能力,若个人没有良好的理财习惯,收获再多,到年老时,养老资金仍可能积累不足,难以支撑个人老年生活所需。而参加企业年金后,个人出资部分只占当期收入极小的一部分,对当前的生活不会产生实质影响。而支出的这部分企业年金,个人不能随心所欲,想花就花,这就保证了养老资金的积累。另一方面,企业年金由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投资运作,作为机构投资者其涉及的投资产品种类及投资范围是个人投资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相当多的产品均有投资规模限制,个人投资更是无法涉足。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者均为有资质的各大养老金专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其专业能力经历过市场洗礼,取得的投资效益以及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也是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所无法比拟的。
自1991年国家通过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以来,中国的企业年金在经历了自由发展阶段和转型提速阶段,自2011年始,将开上快车道,进入完善加力阶段。按照胡锦涛书记的十二字基本方针,构建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将是未来几年政策关注的重点;而国民经济和“十二五”规划当中,亦首次提出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这是我们国家第一次把发展企业年金列入五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这说明企业年金已经被提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也预示着企业年金不可限量的发展趋势。
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也将发展成多支柱共同发挥作用的形态,国民退休后,将能够享受多层次的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这座青山,风景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