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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监管标准 有效防范风险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统一监管标准 有效防范风险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大资管新规政策解读

2017 年11 月17 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金融行业广泛关注。立足养老金管理公司角度,现就政策要点、影响和预期简要解读如下。


一、政策要点

  《征求意见稿》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一)明晰资产管理业务概念及分类

1、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定义。意见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是“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2、明确刚性兑付定义。意见根据行为过程和最终结果对刚性兑付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提出通过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降低资管产品的信息不对称性,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尽享风险和收益,逐步打破刚性兑付风险。

3、明确非标资产定义。意见对于标准化资产和非标准化资产进行了界定,并分别做出了相应规定,体现出了对我国基础资产“非标转标”方向的鼓励,对于投资于非标准化的金融资产的产品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二)强调风险防范并细化具体要求

1、 明确杠杆比例和产品结构化设计。意见对金融产品杠杆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包括不限于资产管理产品负债比例上限的规定、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配资比例规定等,约束了金融产品杠杆比例,以防范产品中流动性风险的产生。

2、 禁止资金池运作,强调期限错配、集中度问题。意见提出了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管理要求,并对公募产品的集中度(双十限制)进行了调整等。

3、 强化资本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意见要求资管产品需计提风险准备金,根据管理费来制定相应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并明确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防范金融机构违规行为,与传统意义上吸收损失的概念不同,并不是满足刚性兑付的需要。

4、禁止多层嵌套和通道。多层嵌套是资管业务一直为外界诟病的问题,意见明确资管产品最多只能投资一层资管产品,且对委托和受托机构的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

(三)做好行业规范管理和投资保护

1、统一梳理和整顿行业门槛。此次意见不仅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是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也出现了“未经金融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等规定,强调对投资者的保护。

2、多层次多方位提出规范要求。此次意见对合格投资者概念、第三方独立托管、信息披露、从业人员素质、公司治理等内容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从不同的层面体现了对行业规范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

(四)立足长效发展并有效平稳过渡

1、智能投顾前瞻性管理。针对智能投顾的特点,意见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不仅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同时也为智能投顾的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该领域尽量做到避免“先乱再治”情况的再度发生。

2、做好过渡期安排。实行“新老划断”,预计2018年上半年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过渡期时间在1年半左右至2019年6月30日。在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不符合意见规定的产品净认购规模不可新增,已有的产品应持续到所投资资产自然到期。


  二、政策影响

  (一)金融市场进入全方位监管时代。本次意见针对资管业务跨行业、跨市场的特点,充分体现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能力。

  (二)资管业态及行业格局将发生转变。本次意见针对此前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不健康的业态,都设定了统一的标准规制,能够在未来实现市场有序规范,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风险将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

  (三)资管新规实施后续内容亟待细化。本次意见在资管业务上涉及到的内容点十分广泛,但在后续具体执行阶段,包括如何处理一些仍处于模糊界定的地带,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厘清,银、证、保也应当针对自身的业务再出台相应的细则。


  三、行业预期

  强监管形势下,资管行业整体转向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要求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保险业一直强调回归风险保障主业,如最终实现大资管统一监管,保险资管机构将与券商、基金、信托等机构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展开主动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等核心竞争力的大比拼,成为保险资管发力赶超的一个契机。

  (一)保险资金、养老金等资金属性具备竞争优势。保险资管管理的资金本身就是具备保障属性的长期资金。长江养老长期参与养老保障三支柱建设,涉及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业务,未来能够有效结合自身的风险管理经验,在业务内容上充分体现竞争优势。此次意见对于涉及养老金可投品种也具有一定影响,对于将来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理念符合新规要求。保险资管在管理资金运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基础上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的理念,奉行“安全至上、风控第一”的原则,追求投资收益的长期持续稳定。集团一直将全力支持服务实体经济,  加强风险防控、实现稳健发展作为战略和全局要求,长江养老也是以追求“受益人至上”作为公司经营理念。在未来意见实施过程中,相对于银行、证券业,保险业的行业痛点较小,能够更加专注于行业发展。

  (三)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范围契合根本目标。为防控系统性风险,国务院及保监会发布的相关政策都提及支持保险资管管理的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做好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在这一点上长江养老依托集团资源和牌照优势在获取国家重点投资项目的能力上优于同业,积累了一系列股权、债权计划等投资经验,为养老金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打造能力、夯实基础,在未来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四)行业规范和监管统一形势下,保险资管业务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加强。保险资管机构未来将进一步全面涉及银、证、保等领域,提升跨市场、跨周期、跨品种的全方位资产配置能力,长江养老作为依托于太保集团的养老金管理公司,能够更好地借助集团优势,实现向全面服务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加快转型,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与养老相关的资产管理需求,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五)行业发展对保险资管、养老金管理机构的核心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在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均在向大资管方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与其他资产管理行业机构相比,保险资管、养老金管理机构在投研能力、业务创新、产品布局、专业人才、信息化程度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加强,以更好地提升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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