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财政部〔2017〕36号令)规定,达到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企业年金: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2)出国、出境定居并已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死亡;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的)。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 备12028297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484号